[20120520 明報] - 什麼人訪問什麼人﹕「良民斬人」真相大白
什麼人訪問什麼人﹕「良民斬人」真相大白
【明報專訊】近日facebook有人廣傳一批改圖,指控有線記者張文豪,今月11日採訪長沙灣警員開槍擊斃斬人男子案時,向警察提問﹕「點解警察要開槍打死一個用刀斬人嘅良好市民?」
有網民看到「斬人的良好市民」這個充滿矛盾的語句,沒有進行核實,已爭相抨擊有關記者。
相關圖片幾日內迅速吸引逾千個「Like」,留言者狠批「現今記者水平低落」,奚落「記者發問愚蠢」,甚至「要求有線解僱張文豪」。
對新入行記者作出如此狠毒攻擊,在香港傳媒近代史可謂無前例。
所謂有片有真相,傳媒行家翻出當天直播影片,原汁原味逐字記錄,發現張文豪的提問只是﹕「警方有冇需要擊斃(男子)?」卻找不到「良好市民」四個字。
可是如此鐵證,依然有人進行反駁,指電視台刻意隱瞞,刪除相關片段;甚至有傳聞指,曾「聽說」張文豪私下向警察提問過「良民斬人」,只是沒有被錄影錄音。
眾說紛紜,網上爭論至今未休。究竟張文豪當日有沒有提問過「良民斬人」?
最有力的證據,莫過於請教當晚在現場回答記者提問的那個警務人員——劉達強警司。
劉sir以他一貫的響亮聲線,字字鏗鏘說出真相﹕「我好認真咁講,網上瘋傳的說話,指有記者問『好市民斬另一個人』這指控並不存在。作為一個警察,現場我沒有聽過任何記者問這樣一個問題。」他說,網絡文化以訛傳訛,弄虛作假,令無辜記者受污衊。喜歡中國文學的劉sir有感而發,即興朗讀于右任詩句﹕「不容青史盡成灰」,意指真相不容歪曲。他勉勵張文豪要接受磨練,不要灰心。
槍擊案發生在今年5月11日傍晚,當晚11:05pm,劉sir在長沙灣現場舉行簡報,全程有新聞台直播,逐字記錄見左頁,讀者亦可以視像重溫﹕
http://youtu.be/m5u5bEP3PzU
今次槍擊案發生在長沙灣,負責進行初步調查的,是深水埗助理指揮官劉達強。劉sir服務警隊逾30年,是警隊內的黑社會專家,也是警校的槍械教官,亦是資深談判專家。劉sir甚有「記者緣」,與不少記者關係不錯。今次一位年輕記者因採訪他而「出事」,由他開腔解畫,合適不過。
印象中,《明報》「星期日生活」好像從來未訪問過警察,劉達強是第一人。劉sir笑說﹕「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他的性格正義剛烈,但充滿幽默感,奉行陽光政策,有碗話碗有碟話碟。劉sir說,他是《明報》和《明報月刊》長期讀者,筆者邀請他談這宗「小風波」,劉sir義不容辭,我們詳談了兩小時,下為重點節錄﹕
問﹕劉sir,可否說說當晚情况?
答﹕我在9:30pm收到消息指「我環頭開了槍」, 10:05pm趕到現場。我立刻與開槍的警員見面,要了解發生什麼事,(了解)他覺得自己開槍是對不對,現場(開槍環境)的距離等,但最重要還要是安他的心,令他覺得有人支援,這是我作為一個負責任的長官的責任。伙計開槍後是緊張的,但不是惶恐,始終開槍的經驗不是很多人有。後來中槍男子證實死亡,我更要替警員做心理支援,預備他去面對死因庭等一連串壓力。
君子之過,如日月之蝕
問﹕你用了約一小時了解事情,在11:05pm向記者簡報,已經用「果敢」來形容開槍警員……
答﹕對,我用了「果敢」。初步了解事情經過,我有99%把握,開槍警員是做得對的。我要強調,如果佢犯錯的話,我沒法包庇他,所謂「君子之過,如日月之蝕」。(意即君子犯錯大家都會知道,不能掩蓋)。但若他做得對的話,我在心理上和法理上支持他堅定地執法。
問﹕如何判斷警員開槍是「對」呢?
答﹕我問過那位警員,他如何下車、如何埋到賊人身邊、點樣擎槍、點樣喝止、(疑犯)點樣跌下去。我作為一個有經驗的警察,去到現場,嗅到血腥,看到距離,一把脈就知道當時同事的危險程度,若他不開槍自己也會受傷。我們做這行,希望不是行外人領導行內人。其實做警察也不想開槍,因為開槍之後是一個很痛苦的過程,畀口供,見臨牀心理學家,大家可免則免。但我打從心底裏尊敬這個開槍的同事,我跟他是不認識的,亦沒有上司下屬關係。他是交通部,我是刑事偵緝部。這個同事加入警隊只有6年,「差齡」頗短,而開槍是電光火石一剎的決定,他是很夠膽。我評估之後,認為伙計做得對,就如實告訴傳媒和市民。
問﹕你到場一小時後,即11:05pm就向記者簡報。我了解過,有記者表示,他們到現場工序繁多,要兼顧採訪目擊者又要直播,轉頭你就進行簡報,有點趕急。
答﹕我知道晚上11時是電視晚間新聞重要時段,所以希望趕及。我是對傳媒關注的警察嘛,當然知道記者(想趕新聞死線)的需要。我也留意到張文豪,現場記者很多,他好慘,被擠在一角,要蹲下來在我右邊腳前,像拜神一樣的姿勢舉高支咪,我也有慰問他﹕「你預備好了嗎?」但當他問我問題時,他說得不暢順,我不想猜測記者的問題。當時直播嘛,電光火石搶air time,如果我答錯記者問題,或者不直接回應記者,不但不尊重記者,也會令人誤會我不夠誠懇,影響警隊專業形象。我於是請他再重組問題,禮貌地請他這樣做。
豈容青史盡成灰
問﹕那他有沒有像網民所指控,問「點解警察要開槍打死一個用刀斬人嘅良好市民?」
答﹕好坦白,我好認真咁講,網上瘋傳話有「好市民斬另一個人」這指控並不存在。作為一個警察,現場我沒聽過任何一個記者問一個這樣的問題。這是事實,這是歷史,我們一定要說事實出來。
問﹕有人話有線電視刪咗一啲相關片段,含有「良好市民」的提問?
答﹕直播完畢,當晚張文豪在現場再向我提出跟進問題,但他(在鏡頭後)沒有問過「良好市民斬人」的問題,所以亦不存在刪掉片段的事。我覺得,現在互聯網絡這種科技,令到好多人以偏蓋全。以為假的變成真,以為聽到小小就作大,令一個無辜記者受到污衊。我覺得張文豪不應該受到一些不負責任的污衊,這樣對一個新記者來說,不是鼓勵。
問﹕有網民形容你「怒插低水平記者」,你是在「怒插」他嗎?
答﹕(笑)我無「怒插」,我全程充滿笑容。我也不是激動,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在嚴肅場合,就是這樣說話。
問﹕張文豪的確有問你﹕「警方有冇需要真係擊斃(男子)」,這個問題你認為有沒有問題?
答﹕我不能說他有問題。他有權作出任何提問。但我一定要為整個警隊和開槍警員的福祉作答。這條問題很難讓受訪者很簡短答,是涉及整個開槍射擊的理論,在警校講解也可能要三小時,因為那晚在直播,時間緊迫,所以我只是回應關於案件的事。
問﹕張文豪問過你﹕「有冇可能係射佢啲手腳……」警隊有射擊疑犯指引嗎?
答﹕有的,我們自八十年代已參考西方,發展一套實彈射擊規範,開槍就是射向疑犯的Torso(身軀),因為身軀範圍大,才能夠瞄準,不是傳聞中先打手打腳。
問﹕我作為資深記者,我認為張文豪的問題沒有問題,背後邏輯也合乎新聞原則,因為疑犯死了,我們自然會想,是否有必要殺死他呢?
答﹕你這樣直接問我,反而比較好答。我們習慣尖銳的問題,可以讓我清楚地解釋﹕警察在開槍的過程,並不是蓄意射殺人,如果是這樣,係好兇悍、好邪惡的事。警察的目的是要disable(制止)一個進行危險活動的人,保護別人也保護自己。
問﹕你會否期望記者要對射擊或槍械比較有認識?或對警隊運作熟悉?
答﹕這當然理想啦。但我知道記者生涯好難撈,而且流失率極高(筆者和攝影記者相視而笑)。我知道記者人工少,所以近年也有不少記者轉行做警察,我呢度都有兩個督察係前記者。
問﹕有網民對張文豪人身攻擊,甚至叫電視台解僱他。
答﹕我反對㗎。傳媒不應該因為網上批評而炒人,這是粗暴地僭越新聞自由(據筆者了解,電視台上上下下十分支持張文豪)。
問﹕在你工作生涯中,你點睇呢件事?
答﹕茶杯裏的風波囉。好小事喎。記者向警務人員或政府人員作出尖銳發問,每日都發生。這要看我們的智慧,如何為政府和警隊拿回分數,平衡番社會的看法。
問﹕為何這麼小事,根本沒有發生的「良民斬人」提問,會搞到引來網上風波呢?
答﹕所以說我們現在社會反智囉,網上好多資訊都危險㗎。大家要經過分析沉澱和考慮,要有智慧地使用。我以前做過一單facebook輪姦案,點解啲女仔會信網上嗰啲係靚仔呢?又例如有個女仔,網上話自己係靚到如花,其實係挖鼻嗰個「如花」囉。(筆者按﹕周星馳電影裏的「如花」,是指假扮美女的醜婦)
問﹕有傳聞話背後支持攻擊記者的網友,有可能部分係警務人員。
答﹕如果有現職警務人員誤會呢件事,希望佢哋了解番事實,唔好以偏蓋全,還別人一個清白。我哋係以人為本嘅警隊,不能魯莽行事。我哋要尊重每一個人,包括傳媒。
國事蜩螗凡百載
問﹕張文豪被網上攻擊,你同情他的境况嗎?
答﹕我同情㗎。他是在不夠準備時間之下,在直播的環境裏發問,而得回來的結果可能未盡如人意,但不應該受到譴責。如果對比嚟講,黑社會互相斬殺破壞香港治安,更值得譴責。他始終是初入行,每個人都有學習的時間。我希望佢未來多點歷練,迎難以上,將來成為一個出色的傳媒人。
問﹕你做咗三十幾年警察,還有一年多就退休了,同傳媒打交道這麼久,有沒有難忘的事?
答﹕十多年前,有一宗謀殺案,我出來要簡報。記得是中午12時45分,快要到午間新聞時間。有兩位記者因為擺放攝影機位置而起爭執,繼而推撞,兩個男人在我面前打起來,你質佢一拳,佢又批佢一踭,我只好喝令﹕「你哋兩個喺警察面前打交,我應唔應該拉你哋呢?」為咗爭位訪問都可以打一餐,好似細路咁,好搞笑。另一宗就令我震怒。話說我用咗三個小時,勸服一個女人唔好跳樓自殺,送佢上白車,點知有個攝影記者埋去個女人度,指住佢話﹕「早啲跳吖嘛,阻住我食飯。」我當堂追住佢一條街,用粗口鬧佢。(劉sir真性情地示範了他的「肉緊」,但要求筆者不要寫他說粗口,筆者覺得粗口頗能表達他的正義感,堅持寫出,最終獲劉sir接受)我鄙視佢,我哋用三小時救一條生命,佢話阻住佢食飯,叫人早啲跳?呢啲記者簡直不知所謂。
問﹕有沒有一些和記者相處而美好的經驗?
答﹕也有的。金鐘地鐵縱火案(2004年1月5日),是因為傳媒幫助才迅速破案。話說當天早上地鐵有人縱火,我們透過傳媒,呼籲證人提供線索,至傍晚已找到10個證人。證人們說出疑犯經常更換帽子款式,更記起車廂某處地板遺留了一頂帽子。我們趕回去車廠,找到一頂漁夫帽,從帽中找到一條帶有皮囊的頭髮,驗出DNA而捉拿到犯人。事發後短短38小時,我們成功拘捕疑犯,傳媒呼籲功不可沒。疑犯名字叫「嚴金鐘」,他說,自己剛好叫「金鐘」,因事不滿,就在金鐘站放火,判了終身監禁。
問﹕記者和警方的關係,如何做好一點?你又如何總結這件事呢?
答﹕大家多啲互信啦。我只希望這些吵吵鬧鬧快啲過去,記者可以重新上路,警察可以集中精力維護治安。網上這些渲染,應該止於智者,所謂「國事蜩螗凡百載」(筆者高呼聽不明白,劉sir又再說文解字,解釋這句意思謂紛擾不寧……)。
問﹕有網民批評﹕「如果記者屋企人畀人斬,還會否問斬人者有否需要被擊斃」這條問題,你點睇?
答﹕這事件,他問是對的,他不是代表某一個人,不是代表你,代表他,不是代表警察或者黑社會,而是代表一個完全抽離的社會良心。記者問任何尖銳的問題,不是代表佢個人侮辱你(受訪者)。佢問一個問題,縱使有啲戇居啲嘅問題,佢代表社會裏某個良知,我們也要面對,不可以隻手遮天。
問﹕你認為記者有監察警方是否濫權的權力?
答﹕這叫做第四權,我們一定要被人監察。
金剛怒目,菩薩低眉
問﹕劉sir,你有沒有開過槍?
答﹕沒有。但我手槍好快。
問﹕那我可以形容你是「善良的槍」嗎?周星馳電影裏有過這個稱謂。
答﹕我不喜歡周星馳,我不是善良的槍。我係……金剛怒目,菩薩低眉嘅警察(意指既有威嚴亦有慈祥一面),我有需要時也會開槍。
問﹕劉sir,你口才咁好,下世投胎會做記者嗎?
答﹕唔好,錢太少。
問﹕感謝你做這個訪問。
答﹕應該做。對張文豪是一種解脫呀。任何人也要講真話,豈容青史盡成灰!佢無講過就係無講過,唔可以污衊人。佢無講,大家唔好將啲謠言散出去。
問﹕譚蕙芸,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導師。曾在《明報》及有線新聞台港聞組任職記者。10年前因為採訪認識劉達強,見識了警察和記者,即使思維和想法有不同,但透過溝通和互相尊重,依然可以成為朋友。亦因為曾在有線新聞台工作,而認識今次不幸成為網民攻擊對象的年輕記者張文豪。
答﹕劉達強,深水埗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53歲,「差齡」逾30年。1977年加入警隊,由警員擢升至督察和總督察,現職警司。他亦是警隊資深談判人員(俗稱談判專家)、黑社會專家和槍械教官,曾偵破「港島綁樹黨」及「地鐵縱火案」,近年亦曾「粉墨登場」,假扮食環署清潔工偵破地盤爆竊案。年輕劉sir可以連續做150次掌上壓,故有「機械狗」這花名。劉sir熱心服務同袍和社會,除了長年替警務督察協會任義工,亦用公餘時間為內地山區學童籌辦學校。
文 譚蕙芸
圖 何家達
編輯 陳嘉文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