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5 心緒不寧

政府有政策要交待,安排有關官員,面對記者,透過傳媒,向公眾發表。市民有怨屈不平,向傳媒投訴,傳到政府有關的部門,再跟進改善。這些內容,都是新聞。

當記者有怨屈,受無名指責、踐踏,記者沒有甚麼渠道,為自已發聲、討回公道。尤其,當「屈記者、辱記者」的是市民 - 記者「自恃」要衛護、手無寸鐵、缺乏社會曝光、備受制度壓迫、受不公平不公義對待的「市民」。

唯有希望(繼續卑微地希望),仍有「市民」是值得記者每天付出。

片言隻字,邊寫邊火氣冒升,但念及此篇為事件「立此存照」用,且放下太主觀的想法和情感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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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申:
1: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E9%A6%99%E6%B8%AF%E5%93%81%E6%A0%BC%E4%BD%95%E5%9C%A8/264113313619225

指名道性說,一名記者問「點解警察要開槍打死一個用刀斬人嘅良好市民?」(版中的「既」,應為「嘅」。手民之誤?) ,引起二百多人LIKE,加若干人對該記者口誅筆伐。然而始作發言者,從沒引證所謂的「問題」的證據。

2:
良好願望是有人聽錯,以為該記者曾口出「點解警察要開槍打死一個用刀斬人嘅良好市民?」,而非存心搬弄是非。
(以下為轉載內容)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5u5bEP3PzU&feature=youtu.be(2012年5月11日晚上11時有線新聞直播槍擊案警方簡報會)

警:各位,晚上好,我係劉達強,係一個警司,係深水埗助理指揮官(刑事)。喺較早之前,就喺後面呢個位,155號青山道對出既地方,係發生咗一單開鎗事件,係警察開鎗制止一單斬人既案件。大概喺21點40分,即係九點八既時間,一行四人,有四個香港人,喺離開一間食肆,佢地一出黎之後呢,就俾一架車喺第二第三綫之間,跳出五名男子,我相信華籍亦有可能係南亞裔既人士,每人都持刀追斬其中一個傷者,其他三個男士係無受傷,係得一個,淨係斬佢,佢而家起碼中咗七刀,而家喺骨科進行治療既。與此同時,你見到後面有一架電單車,架電單車就係我地交通一個同事,佢見到有車門打去,有人拎刀衝落去斬人,立即跳落車,擎鎗同埋發出警告,超過三次之後無效,亦都有一個兇徒拎刀斬向我地既同事,我地呢位同事立即果敢咁開鎗,打中呢個人既背部肩胛骨,呢位中鎗人士係香港人,36歲,喺22點28分喺醫院證實被擊斃,呢個事件入面,我地有個休班,九龍城既軍裝同事喺後面睇到成個過程,同埋幫開鎗既同事制服嗰個中鎗既人,亦都照顧被刀斬既傷者,成個事件將會交由西九龍反黑處理,佢哋落緊黎現場,暫時係由深水埗刑事部暫時處理,我TAKE三個QUESTIONS。

記:初步相信呢,個動機會唔會...警:我地暫時有理由相信係黑社會尋仇事件。

記:有冇必要呢,即係射到嗰個人,俾你地擊斃,即係有冇可能係射佢啲手腳...

警:麻煩你,你再重組你既問題,我真係唔係好明。

記:我想問就係話,其實有冇需要,因為佢而家已經死咗喇,個警方有冇需要真係擊斃佢呢?

警:任何開鎗事件,警察開鎗係要去執行一個拘捕行動,有理由相信我地要拘捕既人係干犯嚴重罪行,亦都警察要保護自己安全,頭先既情況,我地既同事見到佢拎刀向佢,開鎗,暫時而家睇落去,絕對正確,我地有能力去保護香港既治安,我希望市民都了解,我地都要保護我地警察既安全,第三個問題。

記:個死者係咪中鎗嗰位,係咪想斬警員嗰位?警:無錯!暫時所有消息顯示出,我地打中既人亦都係斬警察,同埋有份斬傷者既人,多謝大家!

記:現場嗰啲人係咪逃去咗喇?

警:走喇走哂喇,暫時係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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