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7 理直氣壯的喜惡

我討厭走在街上時,被人沒頭沒腦地撞肩踢腿,耳膜遇到大聲疾呼「走走走,這邊啊!」轟得嗡嗡價響,也討厭那些爸媽任由小孩在車廂內扭打、地上滾、從一枝扶手柱吵鬧跑到另一枝、再連同鞋踩在坐椅上,嚷著要看風景。

對以上的討厭,我理直氣壯。

遇到站在路口兩頭望、或手執地圖說「不好意思,請問...」的人,我都會用我不熟悉的語言,盡量解答,也會因為一句「謝謝」而喜。碰到好談的對急象就再聊幾句,交換一下這裡和他們那裡的一點小知識,例如這裡有八逹通,方便又有車費優惠,以及彌敦道兩旁的電器店和藥材舖,十居八九是黑店。

我不會先問他們拿出護照,查清他是來自歐美、印巴、日本、台灣,抑或中國。

我的喜與惡,根從表面可觀察的言行和禮貌。令人討厭的人(或換個角度,令人喜歡的人),在我而言並不分國籍、種族、民族,有如不分性別、年齡和教育程度一樣。

文始所述的是否直指中國人,仁者見仁。如果大部份人都認為,所述的切實他們所見的中國人,那代表甚麼?是「這樣做就是中國人」,抑或「是中國人就是這樣做」?

香港人排外嗎?不知有沒有人答得準。我希望,即使有所謂的排外心態,所「排」的是一堆外在的行為和想法,例如吐痰、無禮、有錢話事、目無法紀、「唔使做有政府管生管養」。現實的情況就是,本地人較多遇到的中國人,就是切合了這。可以妥協嗎?可以包容嗎?老實點,妥協和包容,不能把地上的痰液幻化成美酒。要是那任由小童在車上吃零食吃到跌在椅上的父母,經人略說一二後,道歉說「不好意思啊」然後彎身收拾碎屑,他們會得到原諒和尊重嗎?

將「不包容」、「不妥協」就歸類為仇視,再把仇視放入不道德的籃子裡,這對誰有益,對現實、本地人、外來人,或公共討論?

內地孕婦來港生仔,可從人權、法制、公共資源等作為討論的角度,當中如何達到公道?是不是某國用「出世落地有居留權」,或者法庭最後判決如是說,就是公道?還是「政府有責任為citizen / residence 如何如何」?政府有責任增撥幾多資源,照顧幾多人 ?現實情況就是,本地人只生一胎為主,一生人只生一胎,正正就是這一胎 - 唯一一胎 - 要為床位頻撲,生完還要瞓走廊的加床床位。要求這些母親「包容、妥協、不要以偏蓋全」,撫心自問,要求合乎人情常理嗎?

為何多了不是本地人的人來生仔?醫生手勢好?醫療意外低?一張身份證?曾經有關注團體說「你估真係貪你個居港權咩?香港好吃香呀?」容許我天方夜談,多設兩種制度,一是香港醫療水準服務,沒居留權;一是中國醫院水準,有居留權,看看情況有否分別。

排外意識是否盡是惡魔?凡事都兼愛包容,取之中庸,那自我和本土意識又何以自處?「各處鄉村各處例」會否有一天,沖淡到人人思想行為如同倒模,那就是無所間隔地球村?天下大同,「同」的是指甚麼?和而不同,「不同」又是指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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