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31 超級市場扔食物
冒著激烈討論之危,嘗試以甚或政治不正治的角度,看看近日超級市場寧願扔掉食物,都不捐給慈善機構和食物銀行一事。
超級市場是零售商而非生產商,如果有貨賣剩,換轉是我,我會想辦法賣出去,減價、買一送一......因為入貨成本已成定數,扔掉等同收入等於零,一出一入即蝕本,因此盡力賣出是較合理的營商行為。
到最後都賣不出,食物又即將過期,不能再放在貨架上,縱然食物仍可食。(食物生產商訂的「食用限期」其實保險得很,大概是估計產品出產時含菌量,計算距離危險含菌量需要的時間,乘以極安全的安全系數而訂。簡而言之,過期後可能仍食得。)有甚麼選擇?扔掉、捐贈、退回給生產商、擺少些貨。
捐贈的問題在於對銷量的影響。衣服$100一件,三分鐘後減到$50,誰會選現在買?捐贈之策一出,臨關門前檢便宜的一人,較大機會等扔出來撿免費,站在超級市場角度就是賺少了。
「不可以良心一點賺少些?」這問題難答。汽水一杯幾毫子成本,賣六蚊一杯話抵;三十元一杯咖啡,一星期買三五杯,明明就是幾元成本。所以我不認為這是良心與否的問題,而是「比得條氣順唔順」之爭。
假設超級市場願意將賣剩的食物轉給慈善機構,但要維持收入不變,消費者共同分擔,例如每件貨加一毫,全民議決,應否一齊為有需要人,負些微經濟責任,結果將會如何?
另一做法,退貨給生產商。退貨後果,即生產商減銷量,自不然減產,人手過剩,一則減人工,更甚炒人,始終在商言商,再者,麵粉退回農場不能變回金澄澄的小麥。然而減薪被炒的,可能是你我本身或家人親友。
入少些貨擺少些的做法,應該可以減少浪費,相信超級市場多入貨是為充撐門面,但少擺貨而影響店舖的觀感至於寒酸冷落,客人會否連門口都不願踏進?由此失的生意有幾多?
容許拋書包結尾(希望沒有拋錯)。John Rawls 所云的「公義」似乎值得考慮。一個合乎公義的法則,應該由未有身份的人釐定,定立法則後用抽籤方式,決定人的身份,包括性別、類族、國籍、能力、學歷、職業.......例如,我們都沒有身份,然後決定,超級市場必須將賣剩食物捐出,不收分毫,然後抽籤決定身份,你希望抽中做超級市場老闆嗎?
超級市場是零售商而非生產商,如果有貨賣剩,換轉是我,我會想辦法賣出去,減價、買一送一......因為入貨成本已成定數,扔掉等同收入等於零,一出一入即蝕本,因此盡力賣出是較合理的營商行為。
到最後都賣不出,食物又即將過期,不能再放在貨架上,縱然食物仍可食。(食物生產商訂的「食用限期」其實保險得很,大概是估計產品出產時含菌量,計算距離危險含菌量需要的時間,乘以極安全的安全系數而訂。簡而言之,過期後可能仍食得。)有甚麼選擇?扔掉、捐贈、退回給生產商、擺少些貨。
捐贈的問題在於對銷量的影響。衣服$100一件,三分鐘後減到$50,誰會選現在買?捐贈之策一出,臨關門前檢便宜的一人,較大機會等扔出來撿免費,站在超級市場角度就是賺少了。
「不可以良心一點賺少些?」這問題難答。汽水一杯幾毫子成本,賣六蚊一杯話抵;三十元一杯咖啡,一星期買三五杯,明明就是幾元成本。所以我不認為這是良心與否的問題,而是「比得條氣順唔順」之爭。
假設超級市場願意將賣剩的食物轉給慈善機構,但要維持收入不變,消費者共同分擔,例如每件貨加一毫,全民議決,應否一齊為有需要人,負些微經濟責任,結果將會如何?
另一做法,退貨給生產商。退貨後果,即生產商減銷量,自不然減產,人手過剩,一則減人工,更甚炒人,始終在商言商,再者,麵粉退回農場不能變回金澄澄的小麥。然而減薪被炒的,可能是你我本身或家人親友。
入少些貨擺少些的做法,應該可以減少浪費,相信超級市場多入貨是為充撐門面,但少擺貨而影響店舖的觀感至於寒酸冷落,客人會否連門口都不願踏進?由此失的生意有幾多?
容許拋書包結尾(希望沒有拋錯)。John Rawls 所云的「公義」似乎值得考慮。一個合乎公義的法則,應該由未有身份的人釐定,定立法則後用抽籤方式,決定人的身份,包括性別、類族、國籍、能力、學歷、職業.......例如,我們都沒有身份,然後決定,超級市場必須將賣剩食物捐出,不收分毫,然後抽籤決定身份,你希望抽中做超級市場老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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