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

把人如書本一樣,整理到「分類目錄」中,何其廉價、方便:

紋身 -> 壞人
鬼佬 -> 優越民族
講粗口 -> 爛仔
睇英文報紙 -> 精英
認同婚前性行為 -> 道德敗壞

如果複雜的人類可以簡化歸類如斯,修人類學、社會學的同學,大概每年的功課和閱讀量可減少八九成。

反對政府就是無理、不可理喻、不知所謂?支持政府就是不加思考?沉默是怯懦?似乎,太過簡化了。

七一遊行,  和之後的「加料」佔用道路示威,支持反對兩陣營在Facebook和網上隔著空氣「格劍」。支持用行動表達意見的,大概都指遊行示威是人權、 對政府有意見無處可抒唯有運用遊行示威手法,並冠之以「公民抗民」,等等。反對者,有說佔用道路表達意見,阻礙其他道路使用者,自私自利,擾亂公眾秩序,應繩之於法;又或,肯定他們表達意見的權利,但「最好不要影響到別人」;也有對用行動表達意見者嗤之以鼻;更更更多的人,保持沉默。

容許這裡嘗試公平地演釋。

由於「一個政策難做到完美」,所以在政策裡挑出弊端是可以做到。行動派裡,有沒有為反對而反對的人?不能保證沒有,而他們往往都可以挑出政策的弊端,否則即為無理取鬧,公眾瞬即「踢他出局」。有反對意見,下一步的計劃如何發表。寫文章、出書、搞展覽、派傳單、報紙投稿等等。效益呢?要閱讀起碼要識字,一分鐘閱讀二百字,二千字十分鐘。將一個政策的背景、現時局勢情況、外國經驗、政策正反利弊、建議清楚表述,三五千字埋單己算經濟。寫了,要大眾花二十分鐘讀一遍(不明白重讀的要再另計),奢侈不奢侈?要入屋、要簡潔,想辨法利用大眾電子傳媒,電視、電台新聞,最緊要在畫面、聲音。試想,一個十萬人的記者會(如果在地方可容納)發表聯署聲明,一場十萬人的離島靜坐,和十萬人在鬧市靜坐,哪個在電視上的畫面可以令人留下印象,或者即時吸引注意「啊,原來有這麼一件事正在發生呢!」用甚麼方法表達意見,可以令最多人留有較深刻印像的,而且影響最少人(假設前者較重要),誰可提供答案應可得到眾數支持。他們鬧事、破壞秩序,給警察拘捕了,雙方算了帳,誰都不欠誰。有罪無辜,法官定奪。 

反對示威行動者,都不是無理的。也許有人在路上趕車,要辨一件緊急的事,但給示威人士堵了路,不得其道,生氣是必然的。也有人當了夜班通宵工作,想好好休息,偏偏遇著示威者正在家樓下吵吵鬧鬧,久久不能入睡,誰也無名火起。對擾亂秩序和犯法的人,應拘捕之並訴諸法庭,予以法律制裁,。關於法律的精神,有幾點要留意,一則,有人涉嫌犯事,警察做的是拘捕或請他協助調查,有罪與否,法庭上法官定奪。拘捕後與法官定罪前,就是無罪。示威人士有沒有「拒捕」呢?不排除沒有,但傳媒報導下,極少有人拒捕,言則示威人士沒有逃避法律制裁。佔了馬路,被警方拉回警署,與在逃毒販、洗黑錢、枱底交易、暗地過料炒賣股票窩輪圖利者,誰更不負責任、誰更不公道?我們應否因為一時局勢,如現時所謂政府施政崩壞,而作出一個恆常做法,以禁制他人的權利,如以後禁止他們如何如何?還有,反對別人示威遊行,和自身利益之間的衝突,是否在一個公平的平台上「秤」?當警察和急救員,因為遊行人士通宵示威,而加重工作;新聞工作者要採訪現場情況而加班加人力,這能否成為「因為他們搞事令我工作量增加,所以應禁止或討厭他們示威」的合理原因?那麼,郵差應否討厭寄信的人、醫生應否討厭生病的人,所以應禁止人寄信生病?因為「他們」(眾數)影響了「我」(單數),所以要禁制他們?「他們有權表達,但不要影響別人」,可以做到嗎?在球場上靜坐唱歌,也會佔了波友的場地和樓上街坊的耳根清靜。再者,學者洋洋灑灑三千字登報紙,多少人讀過?千人聯署了,誰看記得呢?

沉默的大多數更為複雜。為何是沉默呢?認為鬧劇一場不屑一顧?不支持也不反對?還是第三個選擇在腦海中?沉默的各位啊,你的意見被曲解過嗎?當時你們生氣嗎?會說一句:「你錯了,我不是這個意思」嗎?抑或,你們認為這不是一個重要的問題,還是你本身就對關於「政治」是漠不關心?要是沒意見,也該找個地方說出三個字:「沒意見」,好過被人說成「十個人之中兩個反對,即還有八個贊成」當中的八個吧?

歪理隨手抓來都是。2008立法會選舉的總票數有1,524,249票,投票率45.20%,選民3,372,007,香港人口6,864,346 (2006年計)。大約可概括為:全港一半人登記為選民,一半選民有投票,所以投票人口佔全港人口25%。由此可見,75%不認同投票,民意顯示,投票權並不是民意所向,所以應取消票選制度。這是一個很荒謬的假設性例子,一眼就看得穿漏弊,例如十八歲才可登記做選民、投票當日出國工作了,等等。然而,邏輯上跟現時「五區補選投票率低,顯示大多數民意認為漏洞有需要堵塞」等等論據是一脈相通的。

人類和社會,比我們可以理解的能力範圍內更為複雜。反對者,未必是為反對而反對的搞事份子;支持者,未必是趨炎附勢;沉默者,也許不是漠不關心、獨善其身。政治、經濟、媒體、宗教.......各自立於一範疇,但運作上其實一環扣一環,沒有一項是獨立運作。歸納法的確有助於把複雜現像整理為較易理解的條理,但過份簡他的二分歸類或stereo-typing,則無益於理解複雜的人或社會之運作。

後記
政府押後遞補機制二讀,並作兩個月的公開咨詢。這是否七月一日遊行民意推動的,客觀而然很難斷定,主觀認為是有關的。作為曾經在街上走過三小時的,我持有「打唔一定贏,但唔打就一定輸」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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