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好了,每次都訴工作的苦,今次要正面點!甚甘心做一個被工作牽著走的軀殼呢?始終,工作是生活的一部分而非所有,因為少少工作上的不如意而對生命中其他美好一面走了眼可不是很不值嗎?

友人(我想我們是網友因為我們只曾隔空而談,縱使我們曾有三年同一屋簷下!)近日想把旅行所見所聞紀錄下來並投稿,在辦公室忙得一頭煙的我的即時反應就是:「好小子,你比我早了一步呢!」何出此言呢?是這樣的,昨晚在床上即將入夢之際,思緒又一次在大漠上游走,我想去信去做唱片騎師(DJ),或者到電台工作,從資料搜集、準備「講稿」、訪問嘉賓等工作都想一試,或者每星期用一兩晚時候好好的靜下來,學習寫一篇比較像樣的散文。這都是出於個人的「自我滿足」,我發覺我最喜歡的是和人分享看法,同時喜歡聽別人的故事。很浪漫嗎?對,我是一個很浪漫的人!浪漫在於對生活樂趣的追尋、對生命意義的追求、對人的價值的探索、對可玩性的重視等等!昨晚在床上,甚至連給電台的求職信都在腦中擬好了初稿!我在想,如果每天都可以和別人一邊玩一邊互相分享故事同時有錢收,那就真是「呵呵呵」了!當然,一定會過來人跑出來持相反意見:「做落就未必係你咁諗嘅!同埋人工可能低過你而家,你諗吓啦!」反正職場生涯四五十年,只做一兩行業豈不是太悶了嗎?試一試又何妨呢?再者,在一行中埋頭四十年,苦苦爬升成為公司高層後,會答得出一條最簡單的問題嗎:「你喜歡你的工作的那一個方面呢?」

有幸,近一年半載發現自己對「藝文」日漸有興趣,確立的興趣志向後,就是時候好好計劃如何實踐了。

又一次,行文又落於鬆散而平舖直敘了,如何才可以寫得出可令人有共鳴的文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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