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都有罪

回來己兩個星期,手頭上的工作己上軌道,所以可以放心請幾天假,去一個輕鬆的泰國自由行。

昨日新聞,有一名男子曾於網上公開留言,徵求炸藥配方,打算炸掉「廸廸尼」(而非廸士尼)及」「美國大使館」(而非美國總領事館),被裁定罪名成立。

突發奇想,假若有證券商發放淡市消息,結果股民爭相放貨,恆指一瀉千里,該證券商會否被控以相似罪名?

發放消息引致恐慌是罪,如何準確執行才是重點。在這個阿豬阿狗都可在各大小論壇發佈貼子的時代,要控告人們發放令人恐慌的資訊,人們也關注到言論是否真的自由。

又到七一了,今年有甚麼新點子呢?教院風波?普選?重提廿三條?
可能都是多餘,因為新官上任,新一哥話六點半前要完場,有腰斬沒加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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